近日,湖南長沙一男子朱某某因向朋友出售銀行卡U盾,幫助不法分子洗錢300余萬獲刑。據(jù)悉,朱某某在明知對方從事跑分洗錢的情況下,仍以1500元一張的價格賣卡獲利3000元。事后,朱某某因“斷卡”行動落網(wǎng),被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批捕起訴。
來源:長沙政法頻道責任編輯:徐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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