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警服,就一個字,颯!可是,這又酷又颯的警服可不是誰想穿誰就能穿的!警服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之一,它代表著國家行使權力,任何個人擅自仿制、出售、穿用都是違法的。
可江蘇省揚州市就有這么一伙膽兒肥的人,不但穿,還穿出來招搖撞騙!結果,不但“假警察”栽在真警察手里,連制售假警用裝備和警官證的產業(yè)鏈也被一窩端了。
2019年6月,揚州男子王某冒充警察,騙取江都區(qū)李女士近13萬元。民警在王某車上和家里查獲了假冒的警用裝備,包括假冒的警服、肩章以及警號牌等物品。詢問得知,這些物品都是他在網上非法購買的。
歸案后王某交代,假警用設備是花200多元從一名微信好友處購得。民警調查發(fā)現,王某的微信好友姓許,是一名女子,居住在溫州蒼南,便隨即趕赴蒼南將其抓獲。
許某交待,假警服是七十元買來的,然后以一百元賣給別人,警方審查發(fā)現,許某除了銷售假警服之外,還銷售假的警官證。
經審訊,民警了解到許某上面還有兩名上線。其中武漢男子羅某專門制作假警用裝備,而溫州男子林某則專門制作假警官證。警方兵分兩路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在他們家中查獲了一百多套假警用裝備和80多張假警官證。
經查,嫌疑人羅某2016年就在網上銷售假警用裝備,共賣出800多套。嫌疑人林某2019年開始制售賣假警官證,已賣了上百張,做一件成本只要十幾元錢,賣出去卻是200元一張。
目前,羅某、許某因涉嫌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林某因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均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聲明:本文轉自中國警察網,在此致謝!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責任編輯: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