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侵害女童事件時有曝光,令人痛心。如何把未成年人保護落到實處,考驗著各級各部門的智慧和能力,更需要拿出擲地有聲的舉措,讓不法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如何更好地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再次調研表態(tài)。2018年10月,最高檢在認真分析辦理的性侵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犯罪案件基礎上,向教育部發(fā)送高檢建〔2018〕1號檢察建議書。這是歷史上首次以最高檢名義發(fā)出的檢察建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號檢察建議之所以重要,關鍵要看其為何必要。有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萬人,起訴6.76萬人。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發(fā),給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嚴峻現(xiàn)實,切實發(fā)揮好一號檢察建議的作用,就不能紙上談兵,而在于行動有力、措施有效。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單一保護,而是立體保護、綜合保護。其中,不只是要防止性侵行為,還包括校園安全、餐桌衛(wèi)生等方面。換言之,校園周邊是否安全、學生接觸人群是否可靠、家庭環(huán)境是否和睦等,都在未成年人保護范圍內。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一個都不能少,更要借由司法保護來織密法律網(wǎng)、提升安全度。為此,從家庭、學校、社會到教育主管單位,再到司法機關,落實好保護責任制不能有絲毫松懈。在這一方面,司法保護仍需加強,該教育的要教育、該嚴懲的不能縱容、有特殊情況的要因人因地因事施策。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以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意義所在。
制度化保護、常態(tài)化執(zhí)行,才是最見成效的。就目前看,影響未成年人安全的因素不少,如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不嚴格、教職員工隊伍管理不到位、兒童和學生法治教育不足、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針對這些問題,建章立制、完善治理是重中之重,正如一號檢察建議所提出的,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的制度機制、加強對校園預防性侵害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依法嚴肅處理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等,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當然,有問題意識、有治理對策,更要持續(xù)發(fā)力抓落實。發(fā)出檢察建議易,落實工作不容易。2018年以來,全國共發(fā)出關于校園安全建設的檢察建議3472份。各級各部門如何更加重視相關檢察建議,如何讓“建議”真正成為行動,需要全社會的齊心配合,如建立監(jiān)督工作制度和工作臺賬、歡迎群眾監(jiān)督執(zhí)行、由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等制度建設,仍然在完善執(zhí)行的路上?梢哉f,一號檢察建議只有持續(xù)抓、長期抓,才能讓未成年人保護多穿一層“法律外衣”。
孩子們成長得更好,是全社會最大的心愿。因此,關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就要對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破壞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讓制度扎根、讓措施落地,用司法之手保護未成年人成長,還任重而道遠。
來源:人民網(wǎng) 責任編輯:王淑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