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警方破獲一起拐賣兒童案件。經審訊,25歲的犯罪嫌疑人趙軍(化名)利用待產孕婦及“買家”之間的信息差,兩頭欺騙,涉嫌非法買賣嬰兒,并從中獲取利益。
自稱手上“有資源”
上官正義(化名)是一名打拐志愿者,時!盎燠E”于各大論壇、QQ群及微信群內,協(xié)助警方打拐。
據他介紹,在買賣嬰兒的圈子里,孩子的價格一般用“補”(補償)來代替,比如“補7”,就表示孩子的價格是7萬元。如果買家要辦理出生證明的話,就需要多付幾萬塊錢!爸薪椤毕矚g“人”和“證”都要買的買家,“這樣就可以賺得更多”。
7月初,上官正義在一個QQ群里看到有人發(fā)布信息欲賣嬰兒,添加發(fā)布者后,對方給了上官正義一個微信號,稱有需求可以添加該微信號,“那人資源較多”。
這個“資源較多”的人就是趙軍。上官正義稱,剛開始與趙軍聊天時,趙軍問了一連串問題:“你多大了?你是在哪里看到加的我?你是做什么的?結婚沒有?結婚證可以看一下嗎?”回答了趙軍的全部問題后,才初步打消了對方的疑慮。
在趙軍面前,他自稱自己在上海做生意,結婚多年一直無子女,因此想“買”個孩子撫養(yǎng)。
過了兩周,趙軍給上官正義發(fā)來“資源”:“在不在?男女不知道,很快就出生。”
趙軍稱,這次的孕婦是湖北恩施人,他已給孕婦買好了到重慶的動車票,小孩將在重慶的一家醫(yī)院出生,交易地點也在重慶。
為了讓上官正義相信,趙軍告知了該孕婦的相關信息,還給其發(fā)去了火車票訂單信息截圖。趙軍告訴他,這名孕婦叫吳曉月(化名),28歲,未婚,湖北人。吳曉月跟男友分手后才發(fā)現懷孕,也一直沒跟家人說。吳曉月來重慶還有其妹妹陪同。火車票訂單信息顯示,吳曉月姐妹倆乘坐7月27日下午的動車,由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前往重慶。
不斷聯系“物色”買家
重慶市公安局接到該線索后,立即組成了由刑警支隊和渝北區(qū)分局民警組成的聯合專案組,并展開調查。
重慶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拐賣案件偵查支隊副支隊長樊勁松表示,隨著經濟水平的提升和法制的完善,近年來,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在重慶幾乎已經絕跡。
此次接到線索后,為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20余位民警分頭展開工作,一隊民警在醫(yī)院及附近蹲守,一隊民警圍繞醫(yī)護人員進行調查。
樊勁松介紹,為降低趙軍等人的防范心理,專案組安排了一位孕婦民警前往該醫(yī)院進行偵查。
“后來我們發(fā)現,其實趙軍的警惕性并不高,我們的便衣在離他很近的地方拍照他都沒有發(fā)現!
經綜合研判,為保證產婦及嬰兒生命安全,專案組決定等待吳曉月生產、買賣雙方交易后再收網。
8月2日,吳曉月的女兒出生。次日,上官正義找了個借口,告訴趙軍自己不要那個孩子了。
趙軍不斷聯系買家,最終“物色”到一對來自四川成都的買家夫婦。當這對夫婦開車到重慶,將嬰兒抱上車,準備返回時,專案組收網,將趙軍等人控制。
聲稱與醫(yī)院有合作,“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
經審訊,趙軍涉嫌以采取欺騙的方式,非法買賣嬰兒,并從中獲取利益。
趙軍是云南昆明人,今年25歲。畢業(yè)后,趙軍曾在重慶等多地打工,期間他發(fā)現有個別家長不想要孩子或者無條件撫養(yǎng)孩子,也有家長一直想抱養(yǎng)一個孩子。
由此,趙軍萌生出了一個賺錢的想法。
趙軍獲悉吳曉月無能力撫養(yǎng)孩子、打算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yǎng)后,與吳曉月取得聯系,謊稱自己想收養(yǎng)。在“買家”面前,趙軍卻又謊稱吳曉月是他老婆,兩人未結婚,沒有條件撫養(yǎng),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
樊勁松介紹,趙軍之所以讓吳曉月到重慶來生產,并不是像其所說的“有醫(yī)院的關系”,而是因為他本身在重慶渝北租有房子,可以一邊打工一邊聯系買家;如果是他前往恩施,除了墊付住院費外,他還要支出一筆住宿錢。
“經過我們調查,吳曉月并沒有向趙軍提出過要錢,就連趙軍說要給她營養(yǎng)費之類的費用,一開始她都拒絕了!狈畡潘烧f,直到后來,吳曉月才收下趙軍給的幾千元錢。
另一方面,來自成都的買家是失獨家庭,夫妻倆年齡較大,已無生育能力,所以一直想撫養(yǎng)一個孩子。夫妻倆接孩子時給了趙軍4萬元感謝費,等趙軍辦好出生證后,夫妻倆再支付4萬元尾款。
經專案組調查,該醫(yī)院并無任何醫(yī)生參與到此事件中,甚至無醫(yī)護人員與趙軍有過通話記錄或微信聊天記錄,趙軍此前聲稱與醫(yī)院有合作也是謊言。
對于吳曉月及抱走嬰兒的夫婦是否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樊勁松表示,結合案情綜合研判,警方認為吳曉月及成都夫婦受到趙軍欺騙,不具備主觀故意,不適宜用刑法對其處罰。不過,警方已對吳曉月及成都夫婦分別進行了批評教育。對于吳曉月的女兒,警方已安排專人進行照顧。
目前,警方已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趙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個人販
就能輕易毀掉一個家庭
這種違背人倫道德的行為
是對公眾底線的觸碰
也是對國家法律的挑戰(zhàn)
人販子必須嚴懲
政法機關零容忍
聲明:本文轉自澎湃新聞,在此致謝!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責任編輯:黃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