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準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文明行為規(guī)范,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guī)定,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養(yǎng)和社會文明程度。
《條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上述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來源:新華網(wǎng) 責任編輯:葉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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