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上廁所摔倒被認定的工傷已不鮮見,那么上班吃工作餐被卡魚刺算不算工傷?
老師周末加班監(jiān)考 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在成都某中學任教的的唐老師在學校安排下參加某次考試的監(jiān)考工作。唐老師當天將近12點才結(jié)束上午工作,中午僅有半小時就餐時間。
唐老師稱,自己匆忙到食堂去吃飯,遇到相關(guān)領(lǐng)導詢問工作情況,自己一邊吃飯一邊向領(lǐng)導介紹情況。吃第一口菜時,還沒意識到是魚,吞下去后,就被魚刺卡著了,自己在吐不出來的情況下,立即前往省人民醫(yī)院急診,省醫(yī)院通過X光片確定魚刺的位置,后被告知需要做手術(shù),由于省醫(yī)院沒有床位隨后前往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就診。
住院75天花費6萬多元
治療過程中,唐老師病情加重,并引起了胸腔感染、氣胸、積液、血栓和肝功能受損等病癥。住院治療75天后才出院,花去費用6萬多元。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出院診斷為:食道破裂伴右側(cè)液氣胸;縱隔胸腔感染;食道異物;左胸腔積液;右側(cè)腓靜脈脈管炎伴血栓;肝功能受損。
唐老師表示,這次事故造成了自己巨大的身體傷害和心理傷害,對自己準備要孩子的計劃也造成影響。
當事人稱監(jiān)考事件匆忙致卡刺
申請工傷事故認定
唐老師認為,事故當天是個星期六,本身是休息日,自己接受學校的統(tǒng)一安排加班當監(jiān)考老師。在食堂吃工作餐的過程中發(fā)生傷害事故,應當屬于工傷事故。并向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事故認定。
唐老師稱,自己是成年人,有幾十年的吃魚經(jīng)驗,正常人在通常情況下都會小心翼翼,而在這次事件中,由于監(jiān)考事件匆忙,沒有意識到自己口中吃到的是魚,直到被魚刺卡住了才反應過來。在現(xiàn)實中有大量的案例,員工在單位食堂或廁所摔傷都被認定為工傷,為什么在食堂被魚刺卡住受傷就不算工傷?
人社局:吃魚跟工作無關(guān)不算工傷
唐老師:我不服!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受理唐老師的申請后,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市人社局分析認為,唐老師吃魚的行為與工作無關(guān),其所受傷害是自己不慎而非工作原因,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隨后,唐老師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由于復議已過復議期限,唐老師選擇了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撤銷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依法判決唐老師屬于工傷。
法院:不能因個人過錯否定對工傷的認定
高新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工作期間吃工作餐,和上廁所一樣是生理需要,老師雖然誤食魚刺本人有過錯,但該過錯不足以否定工傷的認定。該教師周末參加單位組織的監(jiān)考活動,從上午到下午都是從事單位安排的工作,如果不參加此次監(jiān)考,而在家里,就不會有事故發(fā)生。
從案件基本事實分析,此案件應當屬于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情形,因此應當認定為工傷事故。據(jù)此,法院判決撤銷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唐老師被魚刺卡傷屬于工傷。
來源:中國普法 責任編輯:濮陽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