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寧夏銀川市公安局、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檢察院共同發(fā)布一起涉嫌疫情防控期間偷越國境罪的案件,這也是銀川市首例偷越國境案。
2020年3月的一天,劉某受夏某某(在逃)引誘,決定到境外從事電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當年4月16日,劉某伙同他人一起乘坐飛機到達云南省景洪市。4月20日,劉某等人從云南省孟連縣附近偷越出境時,被孟連縣公安局邊境管理大隊查獲并處以1900元的罰款。
次日,劉某等人再次從云南省勐臘縣偷越出境到達老撾。
2020年9月21日,因老撾、緬甸疫情趨于緊張,劉某從老撾返回勐臘縣磨憨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投案自首。
2021年1月28日,銀川市公安局邀請金鳳區(qū)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金鳳區(qū)檢察院派出員額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提出補偵意見。
2月1日,銀川市公安機關提請審查批準逮捕,金鳳區(qū)檢察院于2月7日對劉某批準逮捕。
據金鳳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劉某偷越國邊境時,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期,嚴重妨害疫情防控管理秩序,應當依法予以嚴懲。
來源:平安銀川 金鳳檢察責任編輯:馬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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