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4日電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晚通過社交媒體表示,完全支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果斷地把《國歌條例草案》付諸表決通過,防止某些議員做出進一步有損立法會聲譽的行為。
林鄭月娥說,以立法會目前的亂象,要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通過本地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幾近不可能。4日在立法會議事廳內(nèi)出現(xiàn)三位反對派議員投擲惡臭不明物體的滋擾性行為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林鄭月娥表示,一部只是要求大眾尊重國歌的法律,尚且經(jīng)歷了接近一年半的折騰,可以想象,長期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的國家安全立法,不可能在可見期間在立法會通過。香港不應容忍暴力不斷上升,不應容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不斷增加,不應容忍香港社會再亂下去。社會需要穩(wěn)定,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是回應大部分市民的期望。
林鄭月娥最后呼吁市民,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踴躍發(fā)表意見。
來源:新華社責任編輯: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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